彭泽县

名称

彭泽县

拼音

Péngzé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西省

所在城市

九江市

所在区县

彭泽县

名称含义

彭蠡泽,鄱阳湖之古称。彭者,大也。蠡者,瓢也。彭蠡泽即为形状如瓢的大泽(大湖)。地名含意为地处彭蠡泽东岸的县域。

名称起源

因地处彭蠡泽(今鄱阳湖)东岸而得名。鄱阳湖古称彭蠡、彭蠡泽、彭泽。《尚书·禹贡》:“彭蠡既猪,阳鸟攸居。”

名称历史

夏、商、周时期县境属《禹贡》扬州。春秋时期属吴国,战国时期属楚国,有“吴楚门户”之说。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时郡治淮南寿春,即今安徽省寿春县)。汉高祖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六年,分淮南国一部为豫章郡,领十八县,彭泽第三。自此置县,沿用至今。三国县域南境入吴属彭泽郡,北境入魏属庐江郡,后入吴属改为武昌郡。晋永兴元年(304),拆地一部置上甲县,同彭泽县改属浔阳郡,东晋义熙八年(412),撤上甲复入彭泽属九江郡。梁析彭泽置太原郡,辖晋阳、和城、天水、彭泽四县。陈代袭之。隋开皇九年(589),废梁、陈之郡县,将晋阳、和城、天水、彭泽四县并为龙城县,十八年,又废龙城复名彭泽县,属江州郡。隋大业三年(607),属九江郡。唐武德五年(622),置浩州于今之县境中部黄岭地,撤乐城县入彭泽县,辖新平、广晋、都昌、彭泽四县。以彭泽为附郭县,迁县治地从湖口小凰山入浩州治地黄土岭旁(今县境黄岭乡旧县街自然村),八年,废浩州,撤乐城县入彭泽,与都昌同属江州。南唐昇元二年(938),属江州奉化军,析县境内西部彭泽乡与五柳乡之半置湖口县(据《太平寰宇记》记载,南唐保大年间,湖口戍升为湖口县),析县境东部黄菊乡入东流县(今安徽省东至县),再迁县治地于小孤江次(即今龙城镇)。宋属江州、江州路。元初属江州路。明洪武九年(1376),改路为府,属九江府。清朝袭之。1911年,属浔阳道。1926年,归省直属。1932年,属江西省第三行政区。1935年,改属第五区。1949年4月22日,彭泽县解放,隶属赣东北行政区鄱阳专区,同年9月改属九江专区。1972年,属九江地区行署。1983年,属九江市辖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