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夹河乡

拼音

Jiāhé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南省

所在城市

濮阳市

所在区县

台前县

名称含义

乡政府驻前夹河。元末明初,因黄河淤泛,该地生成周围多河地貌,流经此地的赵王河将村庄一分为二,于是村民便以此地貌,取“村中夹有河”之意,称为“夹河”。清咸丰六年(1856),随着人口增多,“夹河”进行分村,河北岸的称“后夹河”,河南岸的称“前夹河”。

名称起源

1984年设乡,因乡政府驻前夹河而得名。

名称历史

明清至民国初,该乡境域大部分村庄属山东寿张三区,少部分村庄属山东东阿县二区,另有几个村属山东省阳谷县。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鲁西区党委建立抗日革命根据地——冀鲁豫边区,并于1941年春在境内的郑三里成立张秋县抗日民主政府,境域全部划入张秋县,属张秋县三区。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鲁西党委于1947年夏撤销张秋县,境域又回归山东寿张,时称寿张八区。1949年平原省成立,随寿张县属之。1950年寿张县区划调整,改属寿张六区。1952年平原省撤销,境域随寿张回归山东,仍属寿张六区。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夹河改称寿张县夹河人民公社。1961年6月析夹河西南部分大队设立张书安人民公社,境域北部仍为夹河人民公社。1963年1月寿张县重设区体制,夹河与张书安合并,再建寿张县夹河区。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寿张县,夹河区划入河南省,隶属范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范县将全县11个区改为11个人民公社,夹河公社隶属河南省范县。1973年析夹河北部37个大队设立吴坝人民公社,境域再次缩小,仍属范县。1974年设立范县台前办事处,夹河公社属之。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台前县,夹河公社属台前县。1984年夹河公社改称为夹河乡,属台前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