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芦洪市镇

拼音

Lúhóngshì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永州市

所在区县

东安县

名称含义

镇东小河,源出九龙岩,流经龙眼井,与应水汇合,名“龙合水”,方言“龙合”与“芦洪”读音相近。明洪武三年(1370年)在此设巡检司,故称芦洪司,后成集市,称芦洪市。

名称起源

1950年,设芦洪市镇。

名称历史

西晋惠帝永熙元年(290)析零陵郡观阳县立应阳县(以应水取名,即今芦洪江),县治设芦洪市,隶属零陵郡。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立芦洪戌,属江南西道永州零陵郡。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芦洪司。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设芦洪巡检司,直至清道光九年。民国元年(1912年),属南应乡。民国二十八(1939)年,属永靖乡。民国三十六(1947)年,属南应乡(由原三安乡、永靖乡合并)。1949年8月,设立芦洪市乡,属第四区。1950年11月,更名为芦洪市镇,属第五区。1952年8月,属第八区。1956年,更名为芦洪市乡。1957年,更名为芦洪市镇。1958年10月,撤销芦洪市镇,成立东方红人民公社。1961年7月,东方红人民公社更名为芦洪市人民公社,属芦洪市区。1983年,撤销芦洪市人民公社,设立芦洪市镇。1995年,伍家桥乡、西江桥乡并入芦洪市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应阳社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