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

名称

合阳县

拼音

Héyá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陕西省

所在城市

渭南市

所在区县

合阳县

名称含义

因战国时期,魏文侯十七年(前429),在合水亦称(洽水))北岸筑城而得名。

名称起源

西汉景帝二年(前155),设郃阳县。1964年9月,改郃阳县为合阳县。以地物地貌得名。

名称历史

新石器部落时代,为有莘氏部族聚居之地。约公元前21世纪,夏启封支子于莘(今合阳),称“有莘国”,简称莘国,上属雍州。商代因之。西周时,有莘国改属畿内地。周平王迁都洛阳后,废有莘国,并入晋国,称“莘地”、“梁”或“羁马”。晋出公二十二年(前453)韩、赵、魏三分晋室后,莘地属魏“西河之地”。魏文侯十七年(前429),败秦师于郑(今华县),还师北上,于合水(亦称洽水,遗道在今黄河西岸莘里村)北岸筑城,取名合阳城,西河之地始称合阳。西汉景帝二年(前155),改“合”为“郃”,始设郃阳县,属左内史郡。太初元年(前104),属左冯翊郡。东汉建武元年(25),并郃阳入夏阳县。永平二年(59),复设郃阳县,且将汜爱县并入,属左冯翊郡。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析郃阳,于东北部设宫城县,于南部设五泉县。太和十一年(487),又于中部设郃阳县,皆属华山郡。西魏大统六年(540),调整郃阳县属武帝郡,宫城县、五泉县属澄城郡。北周明帝二年(558),并宫城县及五泉县的乳罗山地区入郃阳县,属澄城郡。隋开皇三年(583),郃阳属同州,十六年(596),改同州为冯翊郡,郃阳属之。唐武德元年(618),郃阳复属同州,三年(620),析郃阳东部黄河沿岸一带设河西县,皆属同州,八年(625),郃阳属西韩州。贞观八年(634),复属同州。天宝元年(742),郃阳、河西两县属冯翊郡。乾元元年(758),复同州,郃阳、河西两县属之。乾元三年(760),改河西县为夏阳县。北宋熙宁四年(1071),撤夏阳县并入郃阳县。金贞祐三年(1215),划属桢州。蒙古至元六年(1269),复属同州。清雍正十三年(1735),同州改府,郃阳属所其辖。1913年,郃阳县隶属关中道。1933年,直属陕西省。1938年,析西北山地红石崖一带归黄龙垦区,后属黄龙县。1939年,郃阳县隶属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1948年3月,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黄龙分区,12月,改由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所辖。1950年,隶属陕西省渭南专区。1956年10月,直属陕西省。1958年12月,郃阳县并入韩城县。1961年8月,恢复郃阳县建制,隶属渭南专区。1964年9月,改“郃”为“合”,称合阳县。1968年,渭南专区改称渭南地区,合阳县属之。1994年12月,撤销渭南地区,设立地级渭南市,合阳县隶属渭南市。

合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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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