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宝龙镇

拼音

Bǎoló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潼南区

名称含义

因场前有圆形山堡,俗称宝山,场后有几座相连小山,宛如长龙而俗称龙头山,取两山首字而得名。

名称起源

因其境内有一座宝山和一座龙头山得名。1993年12月设立宝龙镇,沿用至今。

名称历史

建场于清道光年间,晚清及民国时期设置为宝龙乡。1914年,建县划归潼南管理。1949年宝龙解放,仍为宝龙乡。1951年1月,土地革命后成立会光乡、柏果乡,宝龙境内的樊家坪、龟林寺、狮子桥等部分地区划给会光乡,张家寺、严家寨地区划给柏果乡。1958年9月大跃进时期为宝龙人民公社。1966年1月文化大革命时期改名为红光人民公社,1969年5月成立“革命委员会”,改名为宝龙公社。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撤销“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原来的乡名,为宝龙乡。1993年12月,潼南县人民政府调整镇乡建制,撤销原柏果乡、宝龙乡,设立宝龙镇,镇政府驻原宝龙乡驻地。2006年6月村社合并,全镇设9个行政村,69个居民小组。2015年4月撤潼南县设立潼南区,宝龙镇隶属之。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