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

名称

茶陵县

拼音

Chálí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株洲市

所在区县

茶陵县

名称含义

唐至德三载(乾元元年,758),陆羽撰写的《茶经》中说:“《茶陵图经》云:‘茶陵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这是已知诠释茶陵最早的文字记载。清同治九年(1870),《茶陵州志·疆域》说:“茶之称陵,或谓《尔雅》‘大阜日陵’,以杝居茶山之阴,故曰茶陵。然炎帝葬茶,流传已久,自宋析置酃县,炎陵故在望也。”

名称起源

茶陵县,简称“茶”,隶属株洲市。是中国唯一以茶为名的县,因辖区内有神农茶祖“炎帝神农氏葬于茶乡之尾”而得名,长沙魏家堆第十九号汉墓出土一方石章,为“荼陵”石印,这是中国第一方与荼(茶叶)有关的古印,秦代置荼陵县,有“荼陵守令”,东汉建武六年(30)改称为茶陵县。

名称历史

夏、商、西周时期属《禹贡》九州之荆州。春秋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高祖五年(前202),刘邦建立汉朝,置荼陵县,属荆州长沙国。元朔四年(前125),改为荼陵侯国。太初元年(前104),废侯国,复置荼陵县。王莽代汉,新始建国元年(9),茶陵改称声乡,属填蛮。刘秀复汉,东汉建武六年(30),声乡改为茶陵县,属荆州长沙郡。隋开皇九年(589),茶陵县与攸水、阴山、建宁四县合置湘潭县,属衡州。唐武德四年(621),废湘潭县,复置茶陵县,属南云州。贞观元年(627),废南云州,茶陵并入攸县。武周圣历元年(698),复置茶陵县。南宋绍兴九年(1139),设茶陵军,设茶陵。宋嘉定四年(1211),茶陵县析康乐、霞阳、常平3乡置酃县,属茶陵军。元初废茶陵军高茶陵县,至元十九年(1282),升为茶陵州。明洪武五年(1372),废茶陵州改为茶陵县,属长沙府。明成化十八年(1482),恢复为茶陵州。清光绪六年(1880),设茶陵散州(县级),属长沙府。1913年9月,改州为县。1927年11月,建立全国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茶陵县工农兵政府。至1931年,有区、乡苏维埃政府146个。1949年9月,成立县和区、乡人民政府,全县设5个区,茶陵县属衡阳专区管辖。1952年11月,划归湘潭专区管辖。1956年5月撤区并乡,设2个镇、27个乡。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原2个镇、27个乡并为10个公社。1959年1月,酃县并入。1961年6月,复置酃县(今炎陵县)。1982年改社队政区制为乡村政区制。1983年7月1日,划入株洲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