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

名称

东安区

拼音

Dōng'ā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牡丹江市

所在区县

东安区

名称含义

1945年10月设立牡丹江市新安区,因与西安区发音接近,为避免混淆,又因位于牡丹江市城区东部,1947年6月更名为东安区。

名称起源

1945年10月设立牡丹江市新安区,1947年6月更名为东安区。

名称历史

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后属绥芬厅、绥芬府、宁安府。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东铁路牡丹江站建成营业,车站周围逐渐形成部分街道。1935年,称“旧市街”。1937年,设立牡丹江市后,相继设立中区、南区和工场区。1945年10月,设新安区。1947年6月,新安区改为东安区。1952年1月,由原工场区和东安区一部分改设第二区。1956年9月,撤区,原区境改设长安、七星、工场街道办事处。1958年1月,撤销街道办事处,复设东安区。1960年8月,改称东安人民公社,并将兴隆、东村两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入。1962年1月,将两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出;同年5月复设东安区。1968年,更名东风区。1970年初,从东风区和爱民区各划出一部分区域设立前进人民公社,并将东风区改称胜利人民公社;同年10月,胜利人民公社改称东风区。1980年6月,牡丹江市东风区改为牡丹江市东安区。1997年9月,原郊区东村乡、兴隆镇划入。名称沿用至今。

东安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