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潮阳区
拼音
Cháoyá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汕头市
所在区县
潮阳区
名称含义
因地处山之南、海之北,故名。据明隆庆《潮阳县志》载:“安帝隆安元年(397)春月,分东官郡揭阳县地立义安郡,始置县于海北,曰潮阳。……惟潮阳与海阳最称古县云”。民间有“山朝阳、水朝阳,山水皆潮阳”的说法,此后,潮阳正式成为政区名称。
名称起源
东晋隆安元年(397)置潮阳县,潮阳之名始于此。2003年1月,撤销县级潮阳市,设立潮阳区,因地理位置而得名。
名称历史
秦汉时期属南海郡地。西晋太康三年(282),置南康郡,以揭阳为属县,潮阳地属揭阳县。东晋咸和元年(326),设东官郡,揭阳县属之。东晋隆安元年(397),正月,分东官郡揭阳县地立义安郡,始置潮阳县。隋开皇十年(590),义安郡改为潮州。隋大业三年(607),又改为义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称潮州,此期间潮阳一直属潮州。永徽元年(650),潮阳县并入海阳县。先天元年(712),复置潮阳县。元和十四年(819),迁潮阳县治于新兴乡棉阳(今棉城)。五代时期至北宋至道三年(997),潮阳县仍属潮州。北宋宣和三年(1121)设置揭阳县,潮州辖海阳、潮阳、揭阳县,史称“三阳”。南宋绍兴二年(1132),潮阳再度并入海阳。绍兴十年(1140),复置潮阳县。明嘉靖四年(1525)起,地域内部分归属有所变动。直至清代,潮阳仍属潮州府。清承明制,建制一直未变,但其隶属名称其间变动频繁。民国期间,潮阳先后属广东省都督府、广东省巡抚使署潮循道、广东省长公署等多个机构管辖。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潮阳县先后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潮汕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潮汕专员公署等8个机构管辖。1958年3月起,潮阳县的达濠镇和部分地域的归属先后有所变动。1983年7月13日,汕头地区与汕头市合并,潮阳县属汕头市管辖。1993年4月9日,撤销潮阳县,设立潮阳市(县级),改由广东省直辖,汕头市代管。2003年1月29日,潮阳撤市,设汕头市潮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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