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江头镇

拼音

Jiāngtóu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韶关市

所在区县

南雄市

名称含义

因东南面是崇山峻岭,西北面是丘陵地带,中间有条河,是长尾、东坑两溪会合之地而又位于此河源头,故名。

名称起源

1994年4月29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民基〔1994〕35号)批准,由江头乡改为江头镇。

名称历史

明代属知劝乡周南都,清代沿明制,仍属知劝乡周南都。清咸丰四年(1854)改为约。民国时属第五区江头内乡。1940年,江头内乡划归第二区宝江乡。1949年后属第四区。1957年并入水口大乡。1958年先后属上游(水口)人民公社、湖口人民公社。1977年从水口人民公社分出,成立江头人民公社。1983年11月设江头区公所,1986年11月改江头乡。1994年改为镇,并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