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洪湖市

拼音

Hónghú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荆州市

所在区县

洪湖市

名称含义

以境域最大湖泊洪湖命名。洪湖之名最早见于《明嘉靖沔阳志》中的“上洪湖、下洪湖”,当时上、下洪湖被宽约5公里民垸和河网隔开,后至成化年间,洪水连年,江堤决口泛滥,洪水淤积形成湖泊,故名洪湖。因洪湖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中心,县市以洪湖命名,亦有纪念意义。

名称起源

1951年6月,撤销沔阳专署、新堤市,设立洪湖县。1987年7月,撤县建市。

名称历史

夏商时为古云梦地,属《禹贡》荆州域。西周武王封州国,都城黄蓬山(今洪湖市乌林镇)。西汉高祖五年(前202),置州陵县,为建县之始,县治黄蓬山,隶荆州南郡。新莽代汉(9),改南郡为南顺郡,改州陵县为江夏县,徙县治龙穴洲北(今洪湖市新滩口附近)。东汉建武元年(25),恢复南郡州陵县。建安十三年(208),省州陵县属吴国江夏郡。西晋太康元年(280),复置州陵县隶南郡。永兴二年(305),侨置成都郡,割州陵县隶成都王国。建兴三年(314),州陵县还南郡。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州陵县改属巴陵郡。梁天监二年(503),置州陵郡领州陵一县。北朝西魏大统十七年(551),省州陵改置建兴县,属沔阳郡。隋开皇元年(581),建兴县属复州。大业三年(607),改建兴县为沔阳县,属沔阳郡。唐武德五年(622),沔阳县属复州。北宋乾德三年(965),以沔阳县南境“白沙征科巡院”升置玉沙县,属江陵府。宝元二年(1039),省沔阳县为镇,并入玉沙县。元至元十二年(1275),改复州为路,玉沙为复州路附郭县。元至元十五年(1278),改复州路为沔阳府,属湖北宣慰司,旋隶河南行省。明洪武元年(1368),沔阳府改属湖广行省。洪武九年(1376),降府为州,玉沙县并入沔阳州,属湖广布政使司。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文泉县属汉阳府。乾隆三十年(1765),省文泉县并入沔阳州。1912年,改为沔阳县,属湖北省江汉道。1926年,废道,先后隶湖北省政府,湖北第六、第四行政督察区。1951年6月,撤销沔阳专署、新堤市,设立洪湖县。1987年7月,撤县建市。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