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双林镇

拼音

Shuānglín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湖州市

所在区县

南浔区

名称含义

北宋时名“东林镇”[宋嘉泰《吴兴记》引北宋景德《吴兴统记》]。宋南渡后,聚商于东林,旧名“东商林”(即东双林村)。据自明永乐(1403-1424),东林衰,西林兴盛,才始称双林。即志载:“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二十二引《双林志》、光绪《双林镇志新补》、民国《双林镇志》卷一],合东林、西林为“双林”。

名称起源

清同治《湖州府志》卷二十二引《双林志》、光绪《双林镇志新补》、民国《双林镇志》卷一皆载:“明永乐三年(1405)改名双林镇。”即合原东、西林为“双林”。

名称历史

明永乐三年(1405)合东林、西林,改名双林镇。1949年属吴兴县称双林镇,同年秋撤乡建区属双林区。1950年春属双林区称双林镇。1958年10月,双林镇称双林人民公社。1961年5月,经嘉兴地委批准双林镇为吴兴县直属镇。1967年10月至1969年9月,双林组建革命委员会。1975年双林镇成立区工委,下辖双林镇、苕南、莫蓉、镇西、重兆、塘南6个社区。1981年撤县建市(撤吴兴县,建立湖州市),建立了各公社管理委员会和双林镇人民政府制度。1983年撤嘉兴专区,湖州市升格为地级市,实现市管县(区)体制。双林属郊区直管,郊区下设6个分区委,双林分区委下辖双林镇、苕南、莫蓉、镇西、重兆、塘南。1984年实行行政社分设,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乡政府,大队改为村。1993年撤小区建大区,撤南浔、双林、练市三区,建立南浔区管理委员会。同年苕南并入双林镇,双林开始归属南浔区管理委员会管辖。1999年镇西、莫蓉二乡并入双林镇。2003年撤南浔区工委建立南浔区政府,双林镇属南浔区政府管辖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