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

名称

长安区

拼音

Cháng'ā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陕西省

所在城市

西安市

所在区县

长安区

名称含义

取“长治久安”之意,辖今长安区所在,“长安”由此得名。

名称起源

长安本秦代乡聚名。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设置长安县,取“长治久安”之意。

名称历史

长安区境在夏朝时位于雍州地面,商代属崇侯国。西周时期,文王、武王先后在区内的丰京、镐京建都,长安成为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后秦始皇封其弟成蟜为长安君,长安为成蟜的封地。汉高祖五年(前202年)设置长安县,长安县由此得名,且取“长治久安”之意,汉高祖七年,高祖由栎阳迁都长安,从此,长安成为西汉的都城所在地。在此前后,周、秦、西汉、新朝、东汉、西晋、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唐等十三王朝先后在长安建都,长安成为十三王朝的京畿之地。长安政区的具体沿革:秦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建立杜县,县治在今雁塔区杜城,是我国最早的建制县之一,今长安区境在当时的辖区之内,隶属于内史。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设咸阳县,为长安县的前身。前221年,秦王赢政灭六国(韩、赵、魏、燕、楚、齐),建立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秦,定都咸阳,咸阳仍在当时的长安辖域。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设置长安县,长安县由此得名。王莽新朝时期,于建国元年(9年)改长安县为常安县,刘玄更始元年(23年)又恢复长安县原名。东汉光武六年(30年)并奉明、渭城两县入长安。后秦建初元年(386年),又改长安县为常安县,北魏神(jia)四年(431年)再度恢复长安县原名,改常安县为长安县。隋初建都长安,开皇三年(583年),建都大兴城,由长安县、大兴县共治长安城。唐改大兴城为长安,并建都于此。同时改大兴县为万年县,仍由长安、万年共治长安城。隋唐时,长安县属京兆府。唐昭宗天佑元年(904年),迁都洛阳,长安节度史重建长安城,分驻长安、万年两县。后梁开平元年(907年),改长安县为大安县,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大安县恢复为长安县。宋代,长安县归属京兆府管辖。元代,长安属奉元路,至元年间,长安所属地划归录事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奉元路,设西安府,长安县属西安府。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分长安县属宁陕县东北部,归宁陕厅;嘉庆元年(1796年)设长安县丞署,先后驻今斗门、子午。 1913年废西安府设关中道,撤咸宁县并入长安县,长安县隶属于关中道。1927年长安县归陕西省政府直辖。1928年西安市政府成立,长安县归西安市辖区。1930年撤销西安市建制,西安城内及四关复归长安县所辖,并成立长安县城关区管辖西安城关行政。1938年县市分设,长安县署由西安市移至大兆镇。 1949年5月20日,长安解放,6月3日,长安县人民政府成立,驻西安市大慈恩寺,属陕甘宁边区咸阳分区,6月6日县人民政府由西安市大兴善寺迁往韦曲镇,1950年11月8日,将宁陕县秦岭北坡180平方千米的山区划归长安县,当时称红槽河乡,现归滦镇街道所辖。 1952年8月全县划分为17个区,1955年5月,全县调整为14个区,155个乡。1954年至1958年,将西安东北两面的渭滨、三桥、灞桥、新筑等区划归西安市,长安县仅余西安南郊部分地区。1958年9月,长安县撤销区、乡建制,成立14个人民公社,1961年4月调整为36个人民公社,1962年5月又调整为43个人民公社。1983年5月至1984年5月,长安县进行行政机构改革,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全县共设7个区、8个镇,36个乡。2002年1月,长安县进行了乡镇撤并工作,全县原有44个乡镇(镇14个,乡30个),撤销乡19个,撤并后辖镇14个、乡11个(韦曲镇、郭杜镇、杜曲镇、引镇、杨庄乡、鸣犊镇、大兆乡、五台乡、王曲镇、子午镇、东大镇、滦镇、细柳镇、斗门镇、兴隆乡、王莽乡、五星乡、高桥乡、灵沼乡、魏寨乡、砲里乡、黄良乡、太乙宫镇、马王镇、王寺镇)。2002年6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长安县,设立西安市长安区,以原长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长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韦曲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