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

名称

玛纳斯县

拼音

Manas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玛纳斯县

名称含义

玛纳斯一名,始见于《元史·耶律希亮传》,称作“马纳思”,《西域图志》谓“玛纳斯郭勒”。据《西域水道记》,玛纳斯,蒙古语,意为“巡逻者”。

名称起源

境内有玛纳斯河,以河名而得名。

名称历史

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式建县,名绥来县,隶迪化州管辖。1950年,成立绥来县人民政府,1954年,改名为玛纳斯县。1958年,乌鲁木齐专员公署撤销,隶昌吉回族自治州管辖。1975年,隶石河子地区管辖。1979年,仍隶昌吉回族自治州管辖,沿用至今。

玛纳斯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