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可大乡

拼音

Kědà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名称含义

说法一:因乡政府驻地可大湖得名。一是因此地一溪流,早年水量时大时小,山洪暴发淹地成湖,故名可大湖。 说法二:“可大湖”(kho53 ta53 xu21)是土家语,“可”(kho53)是“金子”,“大”(ta53)是“欠”,“湖”(xu21)是两山之间的深谷,近似“地方”,因而“可大湖”就是“金欠地方”或“欠金处”,以往这里经济发展缓慢,灾情重,生活苦,欠账多,尤以“欠账多”为特点,故名“可大湖”。 说法三:旧时,此地大部分为郭姓人家田产,被称为郭大户,后其家道败落,柯家兴起,被易名为“柯大户”。此地居民误认“柯”字为“可”字,久而久之,被沿称为可大。政府驻地于此,故名。

名称起源

以政府驻地可大湖地名得名。2001年撤区并乡设置可大乡,沿用至今。

名称历史

清末,为东路4乡。1924年,为可大乡,领有14保。1950年可大乡隶属第五区(酉酬),更保为村。1951年析置为可大、沙滩、新溪3乡。1953年9月,隶属六区(大溪)。1954年,从可大、沙滩划出部分境地增设斑鸠乡。1955年12月,废斑鸠乡,分别入可大、沙滩两乡。1958年可大、新溪、沙滩等三乡合并成立可大人民公社,下设管理区。1961年又析置可大、新溪、沙滩3公社,改管区为大队。1980年地名普查中,将重名的大湖大队更名为可大大队。1984年改称可大乡。2001年撤区并乡建镇,可大乡管辖原可大乡、沙滩乡的狮岩、中坝、山伏等3个村和新溪乡的下寨、客寨、杨柳、新溪等4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