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平木镇
拼音
Píngmù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陕西省
所在城市
宝鸡市
所在区县
凤县
名称含义
以历史传说及镇政府驻地地名。该名称为镇政府驻地在平木村的镇级行政区。
名称起源
以镇驻地平木村命名。相传三国时,蜀国丞相诸葛亮病故于五丈原,姜维护送灵柩回汉中时按照诸葛亮的遗嘱,在沿路设立了很多疑冢。司马懿得知后领兵沿途追赶,见诸葛亮坟墓即挖。建在此地的墓冢被司马懿挖开后见是疑冢,遂被平毁,故称“平墓”。后因其名不雅和书写不便,遂把“平墓”改称“平木”。
名称历史
民国初属东小区辖地。民国十八年(1929)设岭东东小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改称靖口联保处,民国二十八年(1939)改称靖口乡。1949年11月27日,凤县全境解放,成立靖口区公署(后改称平木区公署),驻地平木,辖平木、两河口、沙坝、关上、黄牛河、白云6个乡。1953年6月,所辖黄牛河、白云和关上的一部分划归太白,增设白蟒寺、核桃坝乡(原两河口乡分为杨家河、莫家河两个乡)。1956年3月全县行政区域调整,平木仍设区,辖平木、莫家河、核桃坝、贯沟门4个乡。1958年9月,由平木、莫家河两乡组成卫星人民公社,驻地平木(核桃坝、贯沟门两乡另组成红旗人民公社)。1959年1月成立大公社,卫星人民公社改称平木管理区(原莫家河乡另成立管理区),属河口人民公社辖。1961年6月,撤大公社河口管理区,恢复平木人民公社,驻地平木,辖生产大队14个、生产队66个。1966年9月更名为东方红公社,1970年6月恢复为平木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社设乡,改为平木乡,仍驻地平木村,辖东庄、白蟒寺、寺沟、上河、平木、蜈蚣岭、寺河、杨河、烧锅庄、刘家庄、硬沟门、石板沟、平岭、齐心等14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73个。1997年8月撤乡改镇,改为平木镇。2002年撤销硬沟门村迁入凤州镇龙口村村民委员会。2007年11月撤村并组中,蜈蚣岭村村民委员会更名为西山村村民委员会,撤销石板沟村,并入西山村,村民委员会设在西山;撤销平岭村,并入寺河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寺河;撤销齐心村,并入刘家庄村,村民委员会设在刘家庄;撤销硬沟门村村民委员会。至此,平木镇辖村民委员会10个。2016年11月镇村综合改革,撤销上河村,并入平木村,村民委员会驻地平木;撤销寺沟村,并入白蟒寺村,村民委员会驻地白蟒寺。平木镇辖平木、东庄、白蟒寺、西山、杨河、寺河、烧锅庄、刘家庄8个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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