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花台乡

拼音

Huātái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巫溪县

名称含义

因境内大宁河沿岸有一凸出平台,状若莲花,故名。

名称起源

相传,花台乡境内有1处名叫莲花的地方,每隔30年就会盛开一片夺目的莲花,就像长在花台上一样,由此得名。1984年撤花台人民公社,设置花台乡,改名沿用至今。

名称历史

清代,属通城里十五甲。1912年后,此地属巫溪县第一区丛树乡。1953年3月划乡建政时,分属石龙、双龙2乡,为第七区所辖。1955年5月,石龙、双龙2乡并入丛树乡。1958年8月,丛树乡改设丛树公社。1961年6月,由丛树公社划出,设石龙公社。1981年6月,石龙公社以公社驻地花台大队之名,更名为花台公社。1984年撤花台人民公社,设置花台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