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沉湖镇

拼音

Chénhú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孝感市

所在区县

汉川市

名称含义

“沉湖”指湖泊名,“镇”指行政区域名称。

名称起源

以辖区内原湖泊名命名。据《天门县志》称,沉湖亦称澄湖,“澄”为水清之义,也传此地古代地壳下陷,为沉塌之湖而名。“沉湖”一名称即由此而来。

名称历史

沉湖解放前属天门县辖,现辖区行政村解放前为沔阳县辖。1949年7月,天汉两县分治时,原隶属沔阳县东二区的复兴、肖市、石剅、等地划入汉川属田龙区辖。1954年为第五区。1956年1月,将小乡并大乡,为刘口区。当年4月,撤销区建制,为乡建制,称脉北、复兴、石剅乡,至1957年恢复区建制,为脉北区。1858年6月,以区成立公社,为脉北公社后改为脉旺公社。同年10月改为东风公社。1959年公社恢复原名。1961年,恢复区建制,成立小公社,属脉旺区复兴、石剅、肖市公社。1975年2月,撤区并社,由原复兴、石剅、肖市3个公社合并为沉湖公社。1978年12月,公社扩大,下设管理区,为复兴、石剅、肖市、马集4个管理区,1984年镇社分开,撤销公社,恢复区镇建制,成立沉湖区,辖复兴、石剅、肖市、马集、彭湖等乡。1987年9月,撤区建乡镇,将原复兴、石剅、肖市3乡合并,成立沉湖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