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洛乡

名称

宋洛乡

拼音

Sòngluò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区县

神农架林区

名称含义

“宋洛”指宋洛河,“乡”指行政区域。

名称起源

以河流名称及行政区域类型综合命名。因境内的宋洛河得名。

名称历史

原属房县、兴山县管辖。民国时期(约1946年),北部地区为房县南山十区镜明乡(含宋洛、盘龙)、老冠乡(朝阳),南部地区为兴山县公平乡。解放初属郧阳专区房县盘水区朝阳、盘龙、宋洛乡,宜昌专区兴山县古夫区长坊乡。1953年,襄(阳)郧(阳)合并,属襄阳专区房县盘水区朝阳、盘龙、宋洛乡,宜昌专区兴山县古夫区长坊乡。人民公社时,属襄阳地区房县盘水区朝阳、盘龙、宋洛公社,宜昌地区兴山县古夫区长坊公社。1965年襄(阳)郧(阳)分设,属郧阳地区房县盘水区朝阳、盘龙、宋洛公社,宜昌地区兴山县古夫区长坊公社。1970年成立神农架林区,属神农架林区后河(盘水) 林场朝阳、盘龙、宋洛、长坊公社。1971年撤销林场,建立区公所,属神农架林区盘水区公所朝阳、盘龙、宋洛、长坊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将朝阳、盘龙、宋洛、长坊四个小公社合并为宋洛大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将宋洛公社分设为宋洛、朝阳、长坊三个乡。1993年9月朝阳乡与宋洛乡合并,属神农架林区宋洛、长坊乡。2000年6月将长坊乡合并到宋洛乡至今。

宋洛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