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区

名称

麻章区

拼音

Mázhā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湛江市

所在区县

麻章区

名称含义

因政府驻地在麻章镇,故名。

名称起源

1994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湛江市郊区更名为麻章区。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民行批〔1994〕140号)。

名称历史

1950年,为湛江市郊区,设置潮满、新鹿、东海、硇洲、通平、滨海等6个区。1951年,通平区划归遂溪县,滨海区划归吴川县。1952年底,划出东海、硇洲2个区建立雷东县。郊区辖新鹿、潮满2个区。1956年4月,撤销新鹿、潮满2个区,成立郊区工作办公室,管理郊区的行政事务。1957年5月,撤销郊区工作办公室,成立郊区办事处。1958年7月,撤销雷东县,辖地划归郊区。1958年10月,吴川县的坡头、龙头和遂溪县的麻章等区(社)划归郊区。1961年5月,太平区(原通平区)由海康县划归郊区。1970年8月,撤销郊区办事处,除海头公社由霞山区管辖、麻章公社由赤坎区管辖外,其余公社均由市革命委员会直辖。197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恢复郊区办事处,海头、麻章2公社复归郊区管辖。1984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郊区为县级建制市辖区,管辖麻章、湖光、太平、东山、民安、东简、硇洲等7个区62个乡。1986年11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郊区撤销区公所设置镇建制的批复》(粤府函〔1986〕262号)批准设立麻章、湖光、太平、东山、民安、东简、硇洲7个镇,为郊区辖区。1994年10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民行批〔1994〕140号)批准,郊区更名麻章区。现名一直沿用至今。

麻章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