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

名称

辉南县

拼音

Huīná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吉林省

所在城市

通化市

所在区县

辉南县

名称含义

辉南县的名称来源于老县城辉南镇。“辉南”二字,因辉南镇地处辉发河东南而得名,其含义设治辉发河之南,建县时称辉南。

名称起源

1913年,改辉南直隶厅为辉南县。

名称历史

清宣统元年(1909),设立辉南直隶厅,隶属奉天省东边道。1913年,改厅为县。1929年,改奉天省为辽宁省。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辉南县沦为殖民地。1932年3月,成立伪辉南县公署,隶属伪奉天省。1937年,设置伪通化省,辉南县属之。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八路军东北挺进纵队一支队进驻辉南县。1945年11月,成立辉南县民主联合政府,隶属安东省通化专员公署。1946年2月,辉南县划归辽北省。1946年5月,划归辽宁省。1946年7月,辽宁省分委将所属县市划为4个专署,辉南县属第四专署。1948年9月,辽宁省所辖通化地区划归安东省,成立通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辉南县属之。1949年5月,辽宁省与安东省合并成立辽东省,辉南县隶属辽东省通化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4年8月,通化地区划归吉林省,辉南县隶属吉林省通化地区专员公署。1960年,新立、西郊、石顶子人民公社由海龙县划入辉南县。1985年3月,通化地区划分为通化、浑江、梅河口3个地级市,辉南县隶属梅河口市。1986年1月,梅河口市降格为县级市,辉南县划归通化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