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周村区
拼音
Zhōucūn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淄博市
所在区县
周村区
名称含义
周村区因政府驻地原名周村镇而得名。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立的肃仪殿碑记载:“长山之有周村,相传以为古昼也。”昼,古地名,据《孟子公孙丑下》记载:“孟子去齐,宿于昼。”汉代经学家赵岐注:“昼,齐西南近邑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昼”先后演变为“昼屯”、“昼”、“周”、“周村店”、“周村镇”。
名称起源
1945年9月,建周村市。1950年11月,周村与张店合建为张周市。1955年4月,撤销张周市建制,设周村区,属淄博市。
名称历史
春秋战国时期,周村属齐国,属於陵邑,治所在周村南两千米处。西汉时於陵邑改为於陵县,隶属青州部济南郡。南朝宋时,废於陵侨置武强县,治所在今周村区北郊镇固玄庄。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武强县为长山县,改贝丘县为淄川县,周村属其两县辖地。唐武德八年(625),周村属长山县地,隶属淄州。天宝元年(742),改淄州为淄川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淄州,周村属淄川、长山县地。宋属京东东路淄州。周村属淄州长山县。元朝,属般阳路淄川、长山县地。明朝到清末,隶属济南府淄川县、长山县地。1913年,废府改道,周村属济南道淄川、长山县地。1927年,去道,直属山东省。1945年9月,建周村市,先后隶属渤海、鲁中、渤海行署。1948年8月,归属鲁中南行政区淄博特区。翌年7月,属淄博工矿特区。1950年3月,撤销周村市建制,周村、长山合并为长山县,属淄博专区;同年11月,周村从长山县析出,与张店合建为张周市,隶属淄博专区。1953年7月,复属淄博工矿特区。1955年4月,撤销张周市建制,设周村区,属淄博市。2010年11月,淄川区的商家镇划归周村区。同时,在商家镇和萌水镇的范围内设立淄博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热门文章
益阳市
武穴市
旬阳市
大新镇
沙里瑶族乡
徐圩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