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子湖

名称

南太子湖

拼音

Nántàizǐ Hú

类别

湖泊

所在省份

湖北省

所在城市

武汉市

所在区县

汉阳区

名称含义

“太子”为商周时期天子及诸侯的嫡长子。自秦朝开始,只有皇位的继承者,才能称太子或皇太子,而诸侯王或藩王的正式继承人只能称“世子”。封建社会的太子,其地位仅次于皇帝,并拥有类似于朝廷的东宫。此处意指此湖曾有太子造访过。

名称起源

《新辑汉阳识略》载:太子湖,一名昭明湖,传为南朝昭明太子食采于此。关于太子湖来历还有两段传说:一是据说成吉思汗的三太子窝阔台在大臣木华梨的陪同下,来到这里,驻马山顶,只见一汪南北山峦相拥、绿树环合、清澈如镜的湖水。茂盛的草场獾狍出没、百花斗艳,凉风吹来,顿觉心旷神怡。此后便经常乘兴出宫,游玩于此。故得名太子湖。二是相传,西汉末年,王莽篡位,朝中大乱,有位身怀六甲的皇妃(一说皇后)逃出京城,乘船沿汉水漂流而下,到该湖时已经怀胎十月,于船上分娩一个男孩,在随行婢女及船家的照顾下母子平安,王莽篡位平息后,皇妃返回皇宫,男婴被皇室立为太子,此湖名为太子湖。因修拦建堤,太子湖一分为二,分称南、北太子湖。

名称历史

古代南太子湖与北太子湖相连,名为灌水湖,因长江涨水倒灌入湖而得名。后改名太子湖,此湖为南太子湖。民国时期,太子湖渔场为汉阳育婴堂所有。1936年,王汉三霸占,自设水湖管理处收课。1950年,湖北省湖管局(后改水产局)接收,建太子湖养殖场。1959年,交汉阳区与汉阳县黄陵公社合建管委会共管。1960年,建太子湖管理局,辖沿湖社队和汉阳、太子湖两个养殖场,仍放苗养鱼,年底撤销。2012年,为改善南太子湖环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西段的南北岸线实施岸线整治,建设游园,进行清淤扩宽。2013年5月改造湖泊景观,湖中央小岛建成“华中第一花坡”,9万平方米栽满芙蓉等各类鲜花,花坡最大落差3米。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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