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刺客有多玩命?匕首藏进鱼肚子,荆轲的祖师爷们一个比一个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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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515年,吴国王宫的大殿上,一只烤得焦香的鱼被端到了吴王僚面前。满殿卫士都盯着献菜的厨师,却没人想到,杀机就藏在这条鱼的肚子里。厨师放下盘子,猛地掰开鱼腹,抽出一柄淬毒短剑,直刺王僚胸口。王僚当场毙命,卫士们的铍剑也随之穿透了厨师的胸膛。

这个厨师名叫专诸。而他在史书里的同伙,还有四个:曹沫、豫让、聂政、荆轲。司马迁写《史记》,七十列传里专门留了一篇《刺客列传》,把这五个人凑在一起,开了中国正史为刺客立传的先河。太史公自己给这五个人下的考语是: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意思是不管成没成,立意清清楚楚,不违背自己的志向,这样的人名垂后世,一点不奇怪。

五个人里排第一的曹沫,严格说不是刺客,因为手上没沾过一滴血。他是鲁国将领,率军和齐国打了三仗,三战三败,鲁庄公吓得割地求和。可是在柯地会盟的时候,曹沫突然掏出匕首,一把劫住了齐桓公。堂堂春秋第一霸主,台下的将士谁也不敢动。齐桓公问:你想要什么?曹沫答得直白:齐强鲁弱,大国侵略鲁国也太过了——请把抢走的土地还回来。桓公被迫应允。事后桓公越想越气,想毁约杀人,管仲拦住了他:贪图小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给他。于是曹沫三战丢掉的地盘,靠一把没见血的匕首全要了回来。

专诸就没有这么体面了。他本是堂邑的屠户,伍子胥逃亡到吴国时看中了他的胆色,把他推荐给有心夺位的公子光。公子光的对手是堂兄吴王僚,兵权在手,防备森严。公子光设宴请僚,在地下室埋伏甲士,王僚也不含糊,从王宫到公子光家一路布满亲兵,门户台阶两侧全是持刀卫士。就在这样的阵仗下,专诸把短剑藏进烤鱼腹中,借着上菜的机会走到王僚跟前,擘鱼、抽剑、刺杀,一气呵成。《左传》记这事的细节与《史记》略有出入,说专诸「抽剑刺王,铍交于胸」——剑还没收回来,卫士的铍已经捅穿了他的胸膛。公子光趁乱即位,就是后来称霸的吴王阖闾。至于那柄短剑叫「鱼肠剑」,则是《越绝书》等后世文献的记载,为学界常见的说法。

第三位豫让,走的完全是苦情路线。他先后侍奉过范氏、中行氏,都不受重视,直到投奔智伯,才被以国士相待。后来赵襄子联合韩魏灭掉智伯,把他的头骨漆成了饮器。豫让咽不下这口气,改名换姓混进赵襄子宫中刷厕所,被识破后赵襄子念他是义士放了他。他不肯罢休,用漆涂身让皮肤长满癞疮,吞下炭火弄哑嗓子,沿街行乞,连结发妻子都认不出他,只有老友从步态上认了出来。第二次行刺,他埋伏在赵襄子必经的桥下,马受惊,又被搜了出来。这一回赵襄子不肯再放了。豫让只求了一件事:请让我击刺你的衣服,就算尽了心意。襄子慨然允诺,使人持衣与之。豫让拔剑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自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流传两千年的话,就是他临死前说出来的。

聂政的结局最惨烈,也最像一个「职业选手」。他是轵邑深井里人,因为杀人避仇,带着母亲和姐姐逃到齐国,操起屠刀杀狗为生。韩国大夫严仲子和国相侠累结仇逃亡,辗转找到聂政,奉上黄金百镒给他母亲祝寿。聂政没要钱,但记下了这份知遇——老母在堂,此身不能许人。直到母亲去世、守孝期满,他才西行找到严仲子,辞退车骑随从,一个人仗剑闯进韩国。侠累坐在府上,阶下卫士层层持戟。聂政径直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他又大呼酣战,击杀数十人,然后做了一个谁也想不到的举动:自己剥掉面皮,剜出双眼,剖腹而死——尸首毁得亲妈都认不出,就不会连累留在齐国的姐姐。

可惜韩国人把尸体暴市悬赏,还是被姐姐聂荣认了出来。她千里赶赴韩市,伏尸痛哭,当众说出这是轵邑聂政,随后悲哀而死在弟弟身旁。此事传开,各国都说:不独聂政能,他姐姐也是烈女。姐弟二人的性命换来了一个名声,值不值,两千年来众说纷纭,但司马迁把这段写得刀光血气,读来令人屏息。

压轴的荆轲,反而是五人里唯一失败的。燕太子丹重金相托,荆轲带了两个人头和两样东西入秦:叛将樊於期的头颅,督亢地图,地图里卷着从赵国徐夫人那里得的匕首,用毒药淬炼过,试人见血封喉。易水送别那天,满座白衣白冠,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成了中国文学里最著名的送别。秦廷之上,副手秦舞阳吓得脸色发白,荆轲回头笑笑替他打圆场。图卷缓缓展开,卷到尽头,匕首露了出来——图穷匕见。荆轲抓住秦王衣袖就刺,秦王挣断袖子绕柱而逃,殿下群臣手无寸铁,御医夏无且抡起药囊砸向荆轲,殿外有人大喊「王负剑」。秦王把长剑推到背后拔出,一剑斩断荆轲左股。荆轲引匕首掷出,中了铜柱。身受八创的他倚柱而笑,张开双腿箕踞而骂——顺带一提,古人的坐姿讲究里「箕踞」是极无礼的姿态,此前写坐姿的一篇里讲过,这里只说行刺本身。

五个人,五条命,五种死法。曹沫全身而退,国土复还;专诸一击成功,当场殒命;豫让三跳斩衣,从容自裁;聂政毁面断肠,姐姐殉之;荆轲功败垂成,倚柱笑骂。有趣的是,这五人和《游侠列传》里那些朱家、郭解式的民间大侠并不是一路人——游侠是布衣之侠,仗义疏财、藏亡匿死,不拿人钱财替人卖命;刺客列传这五位则全部卷入诸侯政治,受人之托,以命相搏,更接近受雇于大事件的刀。太史公把两篇放在一起,等于给「侠」字写了内外两传。

至于为什么偏偏是这五个人的名字活了下来,答案或许就在太史公那句考语里:或成或不成,立意较然,不欺其志。曹沫没杀一个人,要回了三败之辱;聂政杀了人,却宁可毁掉自己的脸。他们赌上的东西很一致——命。换来的一致——信义名声。在春秋战国的丛林里,诸侯们今天结盟明天背约,管仲一句「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能拦住齐桓公,说明那个时代的江湖,信誉真金白银。刺客用性命履约,反而是乱世里最讲信用的一群人。

如今易水还在,豫让桥的旧址说法有好几处,专诸的墓在苏州,相传鸿山还有专诸、要离的墓冢,当地为纪念他还留下了一条专诸巷。要离刺庆忌的故事同样出自吴地传说,真伪学界一直有争议,本篇只取《史记》有载的五人。一把匕首藏在鱼腹里,一段誓言写进正史里,五条命换来的名字,被司马迁一笔一笔记了两千年。

五个人里,你更佩服谁?是挟持霸主却不伤一命的曹沫,还是毁掉自己的脸也要保全姐姐的聂政?抑或明知必死还要去碰运气的荆轲?如果你觉得曹沫最精明,还是聂政最悲壮,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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