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名称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拼音

Jīnchéngjiāng Qū Rénmín Fǎyuàn

类别

事业单位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河池市

所在区县

金城江区

所在街道

金城江街道

经度

108.0851286

纬度

24.6857062

名称含义

因所在政区名称,从事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工作而得名。

名称起源

以所在行政区域和工作职能命名。

名称历史

1952年成立河池县人民法院,1984年撤县建市更名为河池市人民法院,2002年撤地建市更名金城江人民法院。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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