瓢里镇司法所

名称

瓢里镇司法所

拼音

Piáolǐ Zhèn Sīfǎsuǒ

类别

党政机关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桂林市

所在区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

所在街道

瓢里镇

经度

109.8381064

纬度

25.8506034

名称含义

在瓢里镇行使司法管理职能的政法机构。

名称起源

以驻地和职能机构定名。

名称历史

1988年5月22日,县司法局《关于各乡镇要求建立法律服务所的批复》(龙司法字(1988)第10号),同意各乡镇建立法律服务所。1999年4月19日龙胜各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乡镇司法办改建为司法所的通知》(龙编[1999]7号),批准将各乡镇的司法办改建为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由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编制属乡镇人民政府。 2002年5月20日,龙胜各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行政机关专项编制调整分配的通知》(龙编[2002]52号)将各乡镇司法所人员的编制纳入龙胜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内,但司法所的人、财、物仍然实行乡镇和司法局双重领导和管理并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

瓢里镇司法所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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