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

名称

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

拼音

Guìlín Shì Xiàngshān Qū Èrtángxiāng Rénmín Zhèngfǔ

类别

党政机关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桂林市

所在区县

象山区

所在街道

二塘乡

经度

110.2874702

纬度

25.1889728

名称含义

“塘”表示距离单位,古以十里为一站又称一塘,二塘乡距城中心10公里,故名二塘。

名称起源

因所在地和行政职能而得名。

名称历史

清代为驿站,元属静江路,明属静江府,清属桂林府,民国初年桂林县、临桂县地,民国2年6月属桂林县。民国19年属良丰区,民国31年属太沙乡公所、柘木乡公所、三合乡公所。民国19年9月并区后,二塘乡属柘太区公所、三合区公所、西南附廊区公所。1949年12月,柘太区公所更名为南郊区,西南附廊区更名为西郊区,三合区和北附廊区合并,称北郊区。1950年4月,老村、东村、崴村、佛殿桥村、塘珠山村、陶家村、仁头山村、上月山村、潭南村、阳家村、骆家村、茶店村、二塘村、下月山村、西村、常家村、额头村、神湾里村、邓家村、田头村、南村、塘家湾村、上沙河村、下沙河村、黄村、上銮塘村、下銮塘村划归临桂县。1952年土地改革即将结束时,中共广西省委决定,将1950年划规临桂县的街、村重新划归市郊区。同年9月,二塘乡隶属桂林市南郊区人民政府,南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在柘木圩。东莲、和睦乡人民政府隶属西郊人民政府,西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在甲山村。1954年4月,东、西、南3个郊区人民政府合并成立桂林市近郊郊区人民政府,二塘乡、东西乡隶属近郊区人民政府,1955年9月,近郊区人民政府改为市近郊区公所,二塘乡、东西乡隶属市近郊区公所。1957年9月,二塘乡、东西乡属奇峰乡管辖,1958年8月30日,全郊区46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秀峰人民公社,二塘生产管理委员会属秀峰人民公社管辖。1958年8月30日,全郊区46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秀峰人民公社,二塘生产管理委员会属秀峰人民公社管辖。1958年9月至1960年7月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公社二塘大队,1960年7月至1961年6月为市良丰农场二塘管理区,1961年8月成立二塘公社,1984年7月至9月改为二塘乡人民政府。1990年二塘乡仍属郊区人民政府管辖。1996年12月26日,二塘乡并入象山,属象山区人民政府管辖。

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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