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名称

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拼音

Nánníng Shì Jiāngnán Qū Fāzhǎn Hé Gǎigéjú

类别

事业单位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南宁市

所在区县

江南区

所在街道

沙井街道

经度

108.2691869

纬度

22.7849617

名称含义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二)负责城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协调解决,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城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开放各项工作任务,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区域合作。(四)提出城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落实投资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汇总上报申请安排南宁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和中央、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城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和协调城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城区工程咨询业发展。(五)承担城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区服务业、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协调重大项目问题。(七)拟订城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八)落实开展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措施建议,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问题,实施应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九)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落实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人口政策,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十)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价格和收费的建议,负责监测城区价格水平变动情况,落实上级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落实上级制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十一)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十三)负责管理城区本级和代储的各级储备粮,根据南宁市确定的城区本级储备粮规模,做好收购、销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本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对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数量、质量、存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十四)承担城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十五)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研究。(十六)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名称起源

因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是江南区人民政府主管的机关行政事务职能部门而得名。

名称历史

发展和改革局于1985年1月,由工业科更名设立计划经济委员会,1996年10月更名为计划与经济局,2001年12月,设立发展计划局,将发展计划工作和物价管理工作从计划与经济局划出,发展计划局和物价局“两个牌子一套人马”,2004年7月由江南区发展计划局改组成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该局保留物价局的牌子和印章,2001年12月,机构改革,物价局在发展计划局挂牌,2004年7月在发展和改革局保留物价局的牌子和印章,编制和人员从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2005年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江南区粮食局牌子,核定江南区粮食局编制1名,在现核定的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自命名起,沿用至今。

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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