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名称

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拼音

Xīngníng Qū Láodòng Bǎozhàng Guǎnlǐ Zhōngxīn

类别

党政机关

所在省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在城市

南宁市

所在区县

兴宁区

所在街道

兴东街道

经度

108.3637119

纬度

22.8559923

名称含义

是主管兴宁区劳动保障的职能部门。

名称起源

因驻地属性而得名。

名称历史

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前称南宁市朝阳区劳动服务公司,公司成立于1979年4月20日,1980年2月更名为兴宁区劳动服务公司,系正科级差额拨款集体单位。1990年元月24日改为自收自支全民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区(科)级,由城区劳动人事局领导[《关于南宁市各城区劳动服务公司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南编〔1990〕18号)]。2002年10月13日,南宁市兴宁区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南宁市兴宁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兴宁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经费管理形式由自收自支改为财政全额拨款,所需经费由城区财政核拨[《关于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名称变更和业务范围调整的通知》(南编〔2002〕101号)]。2003年2月25日,南宁市兴宁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更名为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更名后的机构性质、规格、经费管理和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关于调整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的通知》(南编〔2003〕2号)]。2009年10月21日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调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关于同意南宁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等100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桂人函〔2009〕1060号)]。

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本文来源:八桂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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