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察哈尔右翼前旗

拼音

Qahar Yòuyì Qiánqí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

所在城市

乌兰察布市

所在区县

察哈尔右翼前旗

名称含义

“察哈尔”系蒙古语,意为边疆,“右翼前”是右前边之意,旗是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单位,相等于县,故得名。

名称起源

1954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绥东四旗中心旗、正黄旗建制,设置察哈尔右翼前旗,是以“察哈尔”蒙古语命名。

名称历史

据史料记载,早在一千多年前此地就有北方各民族繁衍生息。秦朝属雁门郡。汉朝属雁门郡强阴县。北魏属代国。隋、唐属雁门郡。辽、金属西京道。元属集宁路。明属俺答汗蒙古边地。嘉靖年间,为蒙古察哈尔部驻牧地。清天聪年间,太宗皇太极亲征察哈尔部落,将归附的蒙古部落仿效满洲“八旗制”,编为察哈尔八旗。康熙十四年(1675)又编为察哈尔左、右翼四旗,今察哈尔右翼前旗属察哈尔右翼正黄旗、正红旗部分地域,由设在张家口的都统府管辖。乾隆十五年(1750),属丰镇厅。光绪十年(1884),属宁远厅(今凉城县)。1912年,属察哈尔都统。1914年,属察哈尔特别行政区。1928年,属察哈尔省。1935年,属绥远省,改绥东四旗。1936年,属绥境蒙政会。1937年,日本入侵,属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巴彦塔拉盟。1945年,日本投降后,恢复原建制。1948年,正黄旗再次解放。1949年,正黄旗人民政府成立,设在八苏木的印上(现巴音塔拉乡驻地),成立了绥东四旗办事处。1950年,组成中心旗,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合署成立联合旗,隶属中心旗。1954年3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绥东四旗中心旗、正黄旗建制,设置察哈尔右翼前旗,隶属平地泉行政区,旗人民政府迁至官村(今土贵乌拉镇);同年12月,将丰镇县的南营子、双胜堂、东坊、李家坊4个村划入,将旗境的欧家营村划归丰镇县。1957年,将集宁县所辖的胜家营、玫瑰营等13个乡并入察哈尔右翼前旗。1958年,撤销平地泉行政区后,属乌兰察布盟管辖。1964年,将集宁市所属的平地泉、三号地、三岔口、大土城、煤天、三成局6个公社和马连渠公社的2个生产队、白海子公社的7个生产队划归察哈尔右翼前旗。1974年1月7日,将木栋艾拉公社划归兴和县。2003年,属乌兰察布市。2004年6月21日,将察哈尔右翼前旗的白海子镇、黄家村乡划归集宁区管辖。截至2018年底,共辖5镇,4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