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

名称

石鼓区

拼音

Shígǔ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衡阳市

所在区县

石鼓区

名称含义

因历史上知名度较高的“石鼓山”和“石鼓书院”而得名。石鼓山和石鼓书院所坐落的县级行政区域。

名称起源

2001年5月,衡阳市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城北区析出蒸湘街道,同时将郊区的黄沙湾街道、松木乡及西湖乡的五一、建设、友爱、江霞4个村和衡阳县的角山乡、集兵镇的灵官庙村划入,更名为石鼓区,属衡阳市。

名称历史

石鼓区地域,古为抇越地。商属荆楚。春秋战国属楚。秦属长沙郡耒县。西汉属酃县,隶长沙国。东汉属临烝县,隶零陵郡。三国时,始属蜀,后属吴。西晋属湘东郡酃县。东晋时酃县并入临烝县,属湘东郡临烝县。南北朝代先后归宋、齐、梁、陈各朝,属湘东郡,分别称临烝县,临烝伯国、重安候国和新城县。隋始置衡阳县,州县同治,属衡州衡阳县。唐武德四年(621),属临丞县,隶衡州。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属衡阳郡衡阳县。五代属衡阳县。宋属荆湖南路衡州衡阳县。元属湖广行省衡州路衡阳县,至元三年(1337),分衡阳县东南复置新城县,属衡州路新城县。明洪武十年(1377),并新城县入衡阳县,隶衡州府。清康熙三年(1664),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衡州府衡阳县。十七年(1678)闰三月,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国号周,改衡州府为定天府,立都建宫于境内,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属衡州府清泉县。1912年,属衡永郴桂道。1922年,废道制,属湖南省衡阳县。1937年12月,湖南实行行政督察区制,属第五行政督察区。1940年5月,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1942年1月1日,衡阳设市,境域为第三区,属衡阳市。1944年8月,日军犯境,衡阳沦陷。1945年9月,衡阳光复,复属衡阳市第三区。1949年8月,衡阳市并入衡阳县,第三区改为西湖镇。1949年10月8日,衡阳解放后,境内称第三区。1951年11月,为第二区。1955年5月,改称城北区,均属衡阳市。1958年11月,城北区人民委员会与新成立的福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1963年6月,福人民公社名称停止使用。1968年9月,成立城北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9月,成立城北区人民政府(衡阳市辖县级区),属衡阳地区。1983年5月,衡阳地市机构合并,属衡阳市。2001年5月,衡阳市报请经国务院批准,对全市原三个城区和郊区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新设立的石鼓区以原城北区为基础,将所管辖的蒸湘街道划归新设立的蒸湘区,同时接收原郊区的黄沙湾街道、松木乡、西湖乡的五一、建设、友爱、江霞4个村,接收原衡阳县的角山乡、集兵镇的灵官庙村,共辖2个乡、6个街道,28个村民委员会、7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机关驻司前街52号。2008年9月28日,石鼓区区机关整体迁入西外环路(石鼓路66号)办公。2011年1月26日,析出松木乡的新安、金兰、新竹3个建制村主松木、松梅、友谊三个建制村的部分区域,设立金源街道。2015年11月,行政区划调整,松木乡并入黄沙湾街道。2018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角山乡撤乡设镇,改称角山镇。

石鼓区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