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街道

名称

葵涌街道

拼音

Kuíchōng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广东省

所在城市

深圳市

所在区县

龙岗区

名称含义

因辖内有河流流经。据清嘉庆年间的《新安县志》记载,“葵涌山在县东一百余里,多生水葵。”“涌”(同“冲”)指的是河流,“葵涌”意为“生长着水葵的河流”,故得名葵涌。设街道时沿用此名。

名称起源

2004年6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深圳市撤销宝安龙岗两区西乡等十六个镇设立西乡等十六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粤民区〔2004〕49号)。

名称历史

清康熙五年(1666)属东莞县。民国时期属宝安县第三区,称葵华乡。新中国成立后属惠阳县第四区。1951年11月改为第七区。1957年12月惠阳县撤区并乡时,称葵沙乡。1958年11月划归宝安县,属大鹏公社。1961年7月,原葵沙乡的区域从大鹏公社分出,成立葵涌公社。1979年3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葵涌公社属之。1982年12月,恢复宝安县建置,辖原深圳经济特区外的原宝安县地区,葵涌公社改属宝安县。1983年7月改人民公社为区,设葵涌区。1986年10月撤区建镇,设葵涌镇,属宝安县。1993年1月撤宝安县设宝安、龙岗2区,属龙岗区。2004年改称葵涌街道,名称沿用至今。

葵涌街道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