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吉木萨尔镇

拼音

Jimsar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所在城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所在区县

吉木萨尔县

名称含义

吉木萨尔,蒙古语,吉木意为砂砾,萨尔即河。

名称起源

吉木萨尔镇,得名同县。《西域释地>及《西行日记》,均有城东有济木萨河的记载。济木萨,今写作“吉木萨尔”,系为蒙古语,因城附近有一条济木萨河故得名。

名称历史

据《三州辑略》和《新疆建置志》记载: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建筑老城——恺安城,设立济木萨巡检(官职名)。乾隆四十一年(1776)改台阜康县济木萨分县,设立县丞。乾隆四十二年(1777)于恺安城西筑保惠堡。光绪二十年(1894)重修现城,并改名孚远。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式设县。1946年设北庭镇,设有工商会,下辖附城各保,镇为一保。解放后,镇设街公所,属一区领导,至1954年改建为民主乡,下设四村,仍属一区管辖。1956年改设吉木萨尔镇人民委员会,下设四村,直属县人委领导。1959年改属城镇公社。1963年脱离城镇公社,单独成立镇居民委员会。1965年成立镇人委。1980年改称镇人民政府。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