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蓝旗镇

拼音

Lánqí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辽宁省

所在城市

丹东市

所在区县

凤城市

名称含义

清朝时属满洲正蓝旗,以此得名。

名称起源

1687年叶赫那拉氏到此任蓝旗佐领屯住,以所居之地称蓝旗堡。镇以驻地蓝旗堡得名。

名称历史

1945年设蓝旗区;1946年5月划入孤山县;1946年10月国民党进占,改设凤城县蓝旗乡;1947年6月民主联军解放凤城,恢复了孤山县蓝旗区;1949年6月撤销孤山县,蓝旗区划归凤城县;1951年撤销蓝旗区,并入红旗区,改称第二区;1958年5月设蓝旗乡;同年9月隶属红旗公社;1961年从红旗公社划出,成立蓝旗人民公社;1968年更名为东方红人民公社;1980年10月地名普查时恢复蓝旗公社原名;1983年改建蓝旗乡;1995年撤销乡建制,成立蓝旗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