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洪洞县

拼音

Hóngtó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西省

所在城市

临汾市

所在区县

洪洞县

名称含义

城南安乐村的一条崖,土质呈红色,名红崖。东晋时山西文人郭璞有“洪崖先生炼丹诗”,本指江西省新建县之洪崖,后人借谐音改红崖为洪崖。县北北官庄崖头曾有中古时代隐士之洞,名古洞,故取城南“洪崖”、城北“古洞”而名为洪洞。

名称起源

隋义宁元年(617),改杨县为洪洞县。以县北洪洞镇(洪洞故城)为名。

名称历史

西周为杨侯国,治今县东南,文王庶子伯侨所封,后灭于晋,赐大夫羊舍肸食邑。春秋周晋王六年(前514)始置杨氏县,僚安为县大夫。战国属魏。秦汉为杨县(治今曲亭镇范村),属河东郡。三国魏封徐晃为侯国。魏晋胥属平阳郡。北魏太平真君二年(441)至七年(446)间并入禽昌县。太和二十一年(497)复置杨县,治杨城(今苏堡镇古县村),属平阳郡,建义元年(528)改属永安郡。隋义宁元年(617)改杨县为洪洞县,以县北3千米洪洞镇(洪洞故城)为名,属临汾郡。唐武德元年(618)县治迁今址。析洪洞县、临汾县地置河西县,贞观十七年(643)省入临汾县,县属晋州。北宋政和六年(116)属平阳府。熙宁五年(1072)赵城县省入,元丰三年(1080)析出。金属河东南路平阳府。元属平阳路,大德九年(1305)改属静宁路。明、清属平阳府。1913年属河东道,1927年直属山西省,1937年属山西省第六区,1938年后县城被侵华日军占领。河东地区属太岳工委河东办事处,驻石门峪。1941年5月属太岳专属第二办事处,9月改属八专属。1944年改属九专区改称之太岳三专属。1945年10月洪洞、赵城两县铁路以西地区成立洪赵(河西)联合县民主政府,先后驻道觉、笔架庄、罗云、万安,属晋绥九分区,洪洞县(河东)民主政府驻帅村。1948年7月洪赵(河西)联合县撤销,恢复洪洞县、赵城县建制。1949年2月属陕甘宁边区晋南行署。1949年10月属晋南中心专属(驻临汾)。1950年1月属临汾专区。1954年洪洞县、赵城县合并,设立洪赵县,属晋南专区(驻临汾),县政府驻洪洞城。1958年12月洪赵县、霍汾县合并为洪洞县,属晋南专区。1959年霍汾县析出,恢复原洪洞县建制,属晋南专区。1971年5月属临汾地区。2000年属临汾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