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安头乡

拼音

Āntóu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德州市

所在区县

齐河县

名称含义

据旧齐河县志记载,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此地为县50地方之一。据传,村名“安头”取自改恶从善、“安头”还愿之意,寓意“头”只能安,不能再杀了,故取名安头。

名称起源

因乡政府驻地村名而得名。

名称历史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安头作为大队隶属于孙耿人民公社。1965年,孙耿人民公社划分出来,成立安头公社。1984年,撤公社设安头乡。一直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