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岐山县

拼音

Qíshā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陕西省

所在城市

宝鸡市

所在区县

岐山县

名称含义

以县境内有岐山得名。《寰宇通志》记载:岐山在县东北,“山有两歧”故名。“歧”、岐通假,又作“岐山”。位于县城东北部约20千米处的京当镇岐阳村北,为千山余脉,有东、西两峰相峙,中为缺口,形似箭括而得名箭括岭。此即先周时期“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岐下”(诗经·大雅·绵)的岐下之地。隋代初设县制,时以此山名命名岐山县。

名称起源

以境内东北部箭括岭双峰对峙,山有两歧,别名“岐山”而得县名。

名称历史

自隋朝(596)设置岐山县,后屡经分合撤迁,至唐代贞观八年(634)县址定于凤鸣镇。1958年12月,撤销岐山县,辖境分属凤翔县和周至县,1961年,恢复岐山县建制至今。隋朝属岐州所辖,唐代属关内道凤翔府辖,自后至清代均属凤翔府辖,中华民国属关中道辖,1933年撤道属陕西省第九行政区辖。1949年,解放初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1950年10月1日,改属宝鸡专区,1956年10月,属陕西省辖,1961年,复属宝鸡专区所辖,1969年,属宝鸡地区所辖,1980年,属宝鸡市所辖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