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新昌县

拼音

Xīnchāng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绍兴市

所在区县

新昌县

名称含义

吴越王钱鏐“因都城钱塘去温州之道路悠远,剡东南人物稍繁,且无馆驿”,乃析剡县永寿、石顺、昌化、像明、遵德、石城、五山、丰乐、彩烟、善政、新昌、安仁、守义13乡,并割天台县部分地域并割天台县部分地域并置新昌县,俗称“分剡割台置新昌”。因当时13乡中有一新昌乡,故定名新昌。新昌寄寓着新设县兴隆、昌盛之义。

名称起源

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置新昌县。

名称历史

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置新昌县,属吴越国越州东府镇东军。北宋属越州,南宋属绍兴府,先后隶属于两浙路和两浙东路。元代属绍兴府,隶属江浙行省。明代隶属浙江布政使司宁绍道。清代属绍兴府,隶属宁绍台道。民国时期,先后隶属会稽道,浙江省第七、第五特区,浙江省第三、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5月,属浙江省第二专区;同年6月,改属浙江省第十专区(11月改称绍兴专区)。1952年1月,绍兴专区建制撤销,新昌改属宁波专区。1958年11月,新昌县撤销,并入嵊县。1961年12月,恢复新昌县建制,隶属宁波专区。1964年,改属绍兴专区。1983年,撤销绍兴地区,设立地级绍兴市,新昌县隶属绍兴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