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清泉乡

拼音

Qīngquán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名称含义

清泉原名清溪,因境内有龙凼沟、姜家沟、王家沟三条溪流入乌江,溪水清澈,清咸丰年间至民国时期是生漆交易的主要集市,故名清溪场。1980年地名普查,因与涪陵区清溪同名改为清泉,政府驻地于此,故名。

名称起源

以境内清溪地名得名,后因与涪陵区清溪同名改为清泉,1984年由清泉公社改为清泉乡,沿用至今。

名称历史

清初,始建清溪场。咸丰后,为生漆交易的重要市场。1935年,成立清溪乡,隶属四区(龚滩)。1953年析置为苍堡、下坝、清溪三乡,清溪乡隶属十三区(后坪坝)。1955年撤销苍堡、下坝两乡,其境并入清溪乡,隶属龚滩区。1958年更名清溪公社,村改管理区。1961年,管理区改大队。1980年地名普查,因与涪陵区清溪同名,故更名为清泉公社;将茶溪改为茶溪坝大队、小井改为大岩大队。1984年更名为清泉乡。2001年撤区并乡建镇后,保留清泉乡。名称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