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宅街道

名称

北宅街道

拼音

Běizhái Jiēdào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青岛市

所在区县

崂山区

名称含义

姜氏先祖从小云南(山西大同)迁来,因这里竹木荆棘成林,是良好的居住之处,便在此立村。 姜氏先人立志让后世子孙在科举仕宦途中能够顺畅如意,即以“宅科”冠以村名,意为“上以厚,下安宅”。后来因为在沙子口地区也有一个宅科村,为了区别,遂冠以南、北之称,因此村名为北宅科。1958年因人民公社驻地位于北宅科村,命名为北宅人民公社。之后北宅人民公社地名依次改为了北宅乡,北宅镇,北宅街道。

名称起源

1998年 ,撤镇设街道,因当时其办事处驻地位于北宅科而得名。

名称历史

夏、商、西周为莱夷地。春秋属东莱战国属齐国即墨邑。秦属胶东郡即墨县。西汉属琅琊郡不其县。自隋代至清末一直属即墨县管辖。明初以降,先人相继迁此立村。明代立村22个,归鳌山卫管辖。清代立村14个。1734年卫、所撤销,域内村庄归即墨县仁化乡管辖,其中沟崖、东陈、棉花疃(西陈)、洪园、峪夼、北涧属郑疃社,其余村属聚仙社。1898年德国与清廷签订《胶澳租借条约》,今辖区所有村庄全部划入胶澳租借地,属李村区管辖。1914年日本战胜德国占领胶澳,辖地被其统治。1922年中国政府收回胶澳主权后,先后属胶澳商埠、青岛特别市、青岛市李村区管辖。1931年辖域大部分地区属崂西区,峪夼以南村庄属李村区。1938年日军第二次占领青岛,先属“青岛特别市崂山行政办事处”九水区,后属崂西区九水乡。1945年日本战败后,复属青岛市崂西区。1949年6月,峪夼以南各村划归青岛市李村区,其余村庄属中共南海专署崂山办事处。1951年属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办事处乌衣巷区,峪夼以南各村划归乌衣巷区。1954年属青岛市崂山郊区乌衣巷区。1956年属崂山郊区孙家乡、北宅科乡、洪园乡。1958年9月,三乡合并成立北宅人民公社。1961年属崂山县。1984年人民公社撤销,改设北宅乡,所辖36个生产大队全部撤销,改为行政村,设立村民委员会。1988年属崂山区。1991年改称北宅镇。1998年改称北宅街道。沿用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