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

名称

莱阳市

拼音

Láiyáng Shì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山东省

所在城市

烟台市

所在区县

莱阳市

名称含义

根据地理方位命名。《旧唐书·地理志》载,昌阳,汉县,置于古昌阳城。永徽元年(650),移古县西北二十三里,又《旧唐书·地理志》中“昌阳”注:贞观元年(627),省卢乡、观阳。唐时,因晋徙之昌阳圮于水,迁于今之莱阳城,后唐庄宗时,因避其祖国昌讳,改昌阳为莱阳,以城在莱山之阳,故名。莱山即旌旗山古名。

名称起源

后唐同光元年(923),改昌阳县为莱阳县。1987年2月,撤销莱阳县,设立莱阳县级市。

名称历史

唐虞夏时为莱夷地。商时为莱国地。西周时为莱侯国地。东周时为齐国东境即墨地。秦时为齐郡东境。汉时为邹卢、挺、昌阳、长广及观阳县之地,先后归属胶东国、东莱郡、琅琊郡、北海国、东莱郡。东汉时邹卢并入挺。晋咸宁三年(277),观阳、昌阳并入长广县。时挺、长广县属青州。晋元康八年(298),复置昌阳县(县城在今莱阳市照旺庄镇前发坊村),属青州。北魏、北齐、北周时,初分属长广、东牟郡,后属长广郡,属光州。隋时属东莱郡。唐朝贞观年间,昌阳属莱州。永徽元年(650),昌阳城圮于水,迁县治于今莱阳城。后唐同光元年(923),改昌阳为莱阳,属莱州。宋、金时莱阳仍属莱州。元朝时初属益都路,后属般阳路总管府。明朝初,改属莱州府,明洪武九年(1376),改属登州府,清朝袭之。1913年,废府置道,莱阳县属山东省胶东道。1925年,改属山东省东海道。1928年,废道,莱阳县直属山东省政府。1938年,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区。1939年,划归第十三专区管辖。1940年5月,莱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1年2月,莱阳县析出莱东行署。1945年3月,莱东行署析出五龙县;8月,莱东行署改称莱东县政府,莱东、五龙两县均属南海专区。1950年3月,莱东、五龙两县合并称新的莱东县;6月,莱东县改称莱阳县,莱阳县易名为莱西县,属莱阳专区。1958年10月,莱西县合并入莱阳县;11月,莱阳专署撤销后,属烟台行政公署。1962年1月,又分为莱阳、莱西两县。1987年2月,撤销莱阳县,设立省辖莱阳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