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平甸乡

拼音

Píngdiàn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云南省

所在城市

玉溪市

所在区县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名称含义

平甸意为银灰色的小平坝。因乡人民政府驻平甸村得名,后迁至古城街道纳溪社区,仍沿用原名。

名称起源

因驻地及建制得名。

名称历史

宋•大理国时,为嶍峨千户地,隶宁州(今华宁)万户府。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建置平甸县地。元朝二十六年(1289)平甸县降为乡。明朝万历十九年(1591)建置新平县地,为县辖地。清朝宣统元年(1909)全县划为中、东、南、西、北五个区划为五区。1933年改称一区。1949年建国初期,分为宁河、平山、昌源三个大乡。1950年至1957年改称第一区。1958年至1959年又改称古城、昌源公社。1960年至1963年两公社合并改称城关公社。1964年至1968年又改称第一区。1969年至1983年称前进公社。1984年改称平甸区。1987年12月11日改为平甸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