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镇

名称

大昌镇

拼音

Dàchāng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重庆市

所在区县

巫山县

名称含义

因古称“大昌县”命名。大昌一名由来已久,据《巫山县志》载,秦、汉时此地为巫县治所。晋太康二年(281年)分置泰昌县。北周时,避文帝宇文泰讳而改名大昌县。清康熙九年(1670年)废大昌县并入巫山县。

名称起源

以古称“大昌县”得名,1985年2月设立大昌镇,沿用至今。

名称历史

民国时置大昌镇,隶属第二区。建国初沿用旧制。1953年4月划乡建政时,从大昌镇划出置七里、白云、九龙3乡;同年9月,从大昌又划出置龙凤乡,九龙划出置营盘乡。1955年3月合并区、乡,全县9区并为7个区(七区、八区与二区合并),将区的序数名改为地名区名,大昌镇隶属大昌区,同时龙凤、营盘、九龙、洋溪、宁河5乡并入大昌镇,辖18个村。1958年4月人民公社化时,大昌镇和七里、白果、钱家乡合并成立大昌人民公社,辖46个区队。1960年7月,从大昌人民公社分出部分区队,建立钱家人民公社和白果人民公社。1961年7月,将大昌人民公社划为七里、大昌人民公社,区队改为大队。1962年5月,又从大昌人民公社划出部分区域建立双河、九龙人民公社。1984年4月恢复乡、村建制,村下设组,大昌人民公社更名为大昌乡,隶属大昌区管辖。1985年2月,将大昌乡改为大昌镇,实行镇管村。1992年4月,巫山行政区划时作较大调整,撤销大昌区;撤销原七里、龙柱、洋溪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昌镇管辖,全镇辖30个村,1个居委会。2005年3月,撤白果乡、白云乡,并入大昌镇,大昌镇管辖原大昌镇、白果乡、白云乡所属行政区域,辖27个村,1个居委会。2007年3月,设马家堡、邓家岭、灯盏窝、西包岭居委会,全镇辖27个村,4个居民委员会,至今。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