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名称

河北省

拼音

Héběi Shěng

类别

省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北省

名称含义

“河北”作为地域名称,春秋末及战国初期就已出现。《尔雅·释丘》载:“天下有名丘五,其三在河南,其二在河北。”当时黄河从今河北省南部的大名县、馆陶县向东北流至沧州市以东注入渤海,“河北”即指黄河以北广大地域,包括现今河北省的大部地区。唐贞观元年(627),在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地区设置河北道,是“河北”作为政区名称之始。因省境地处黄河之北而得名。

名称起源

1928年,国民政府决定直隶省改称河北省。唐贞观元年(627),在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地区设置河北道,是“河北”作为政区名称之始。

名称历史

河北省因古为冀州之域,简称“冀”,又因战国时为燕赵之地,别称“燕赵”。春秋时期北部为山戎民族游牧地,中北部为北燕地,西部、中南部为晋地,东南部为齐地,其他地区并有邢、孤竹、令支、无终、代、鲜虞、肥、鼓、甲氏等小国。战国时期为燕、赵、中山等国地。秦代属上谷、渔阳、右北平、广阳、邯郸、巨鹿、代、恒山、辽西等九郡。西汉北部属七郡国;南部属十郡国。东汉时期属冀、幽二州。三国时期为魏地,属幽、冀二州。西晋南部属司州。北魏时期为燕、安、平、幽、定、瀛、冀、相八州。隋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有涿、赵、魏、安乐、渔阳、北平、上谷、博陵、恒山、河间、信都、平原、渤海、襄国、清河、武安、武阳等十七郡。唐贞观元年(627),以黄河以北、太行山以东地区设河北道。开元二十年(732),改为监察区。分属十九州,隶河北道。宋初改置河北路、河北南路。北宋熙宁时期分为河北东、西两路;北部、东部分别属辽西京道、中京道、南京道。金代属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大名府路。北部、东部分别属中都路、西京路、中京路。元代属中书省,今秦皇岛市属辽宁行省大宁路。明代属京师顺天、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等府及万全都司。清代属直隶省(治保定)、顺天、永平、天津、保定、河间、正定、顺德、广平、大名、宣化、承德府及定、赵、易、冀、深、遵化六直隶州和口北三厅。1913年,直隶省除顺天府外,其他府、州或废,或改置县,直隶于省。1914年,顺天府改京兆地方,置津海、保定、大名、口北四道和察哈尔、热河二特别区。1928年,改直隶省为河北省,省会保定。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唐山、天津、通县、保定、定县、沧县、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十专区及保定、石家庄、唐山、秦皇岛四省辖市(地级)。是时西北部属察哈尔省,东北部属热河省。1952年,撤销察哈尔省,划归河北省部分设张家口专区。1956年,撤销热河省,划归河北省部分设承德专区。1958年,天津市划归河北省,省会迁天津。1952-1958年,宛平、昌平、通、顺义、大兴、良乡、房山、通州市、怀柔、密云、平谷、延庆12县市先后划归北京市。1967年,天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省会迁保定。1968年,省会迁石家庄。1968年,专区改地区。1978年,石家庄、唐山改为地级省辖市。1983至1996年,撤销地区实行地、市合并,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9市先后改为地级省辖市。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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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