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

名称

雨湖区

拼音

Yǔhú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湖南省

所在城市

湘潭市

所在区县

雨湖区

名称含义

境域有一湖,相传明吉王三世偕徐妃雨中游此湖而得名雨湖,区以湖名。雨湖是湘潭市河西具有标志性的地名符号,历来为湘潭风景名胜地。

名称起源

1992年6月,经民政部批准同意撤销湘江区、雨湖区、郊区等3区,以湘江为界,河西设立新的雨湖区。

名称历史

1949年8月,湘潭县和平解放,废除旧乡保甲制度,城内昭潭镇改为湘潭县城关区公所;同年10月,湘潭县城关区改为湘潭市。1950年6月,湘潭市第一次扩界,成立河东(今岳塘区)、河西(郊区)两个办事处。1951年12月,河东、河西(郊区)两个办事处改为两个区公所。1952年8月,湘潭市区以大同路(今建设北路)为界,成立南北两个区公所,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1954年,南北两个区公所的界限由原大同路移至解放路)。1956年6月,湘潭市撤销河东、河西(郊区)区公所成立郊区办事处。1958年5月,河西城市南北两个区公所改为南北两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化,郊区为一个人民公社。1960年4月,撤销郊区人民公社体制,成立河东、河西人民公社,同时成立了城乡一体的江南、锰矿人民公社;河西人民公社还设立了雨湖、湘江、广场3个分社。1961年春,撤销城乡一体的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了郊区办事处。1961年11月,撤销湘江、雨湖人民公社,成立湘江区、雨湖区人民委员会。1965年5月,湘江、雨湖两个区合并为河西区人民委员会。1980年7月,撤销河西区,分设湘江、雨湖两个区。1983年6月,湘潭地、市机构合并,湘潭市辖湘潭、湘乡2县和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5区。1992年6月,经民政部批准同意撤销湘江区、雨湖区、郊区等3区,以湘江为界,河西设立新的雨湖区。雨湖区辖原湘江区的窑湾、羊牯塘、广场、楠竹山、中山5个街道,原雨湖区的云塘、鹤岭、城正街、雨湖路、平政路5个街道,原郊区的长城、昭潭、先锋、护潭4个乡和先锋农场。2009年9月,响水乡成建制从湘潭县划入雨湖区,由湘潭九华经济开发区托管。2010年11月,姜畲镇、响塘乡成建制从湘潭县划入雨湖区管辖。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