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

名称

巴彦县

拼音

Bāyàn Xiàn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黑龙江省

所在城市

哈尔滨市

所在区县

巴彦县

名称含义

巴彦原称巴彦苏苏,亦有苏城之称。巴彦,满语谓“富贵”;苏苏,满语谓林木茂盛,意为林木茂盛的富贵村庄。

名称起源

1945年11月,设立巴彦县。

名称历史

清代属黑龙江将军呼兰城守尉辖地。清同治元年(1862),黑龙江将军奏准,添置民官,设置呼兰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1月),呼兰厅改置为呼兰府,移驻呼兰城,呼兰厅原治之巴彦苏苏地方添置巴彦州,隶属呼兰府。后因辖境过狭,将呼兰府赵湖窝堡划归巴彦州管辖。1913年,巴彦州改为巴彦县,隶属黑龙江省。1914年6月,改隶绥兰道。1929年2月,直属黑龙江省。东北沦陷后,初隶伪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伪滨江省。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初属哈北专区。1947年8月,直属松江省。1954年8月,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直属黑龙江省。1956年3月,巴彦县划归绥化专区。1958年8月,改属松花江专区。1960年5月,划归哈尔滨市。1965年6月,复属松花江专区。1996年11月,松花江地区并入哈尔滨市,巴彦县隶属哈尔滨市。

巴彦县

巴彦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