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头镇

名称

墙头镇

拼音

Qiángtóu Zhèn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浙江省

所在城市

宁波市

所在区县

象山县

名称含义

环堵之,遍植以杏。因其花之盛,故曰杏墙。也称杏花村;”见其家之大,故曰墙头“。另有一说,从村里可以望见西沪港上的船桅之顶,因而得名墙头。镇以墙头自然村得名。

名称起源

1987年3月,由象山县人民政府申报,经浙江省民政厅审核批准予以命名,批准文号:象政[1987]20号。

名称历史

宋属政实乡西沙保、黄溪保。明属政实乡十二、十三、十四都。清属政实乡十三、十四都,宣统二年为西一乡地。明国18年析建西沪一至七乡,属第三区。23年合为西沪一至五乡,25年属第二督导区。28年,合西沪一、二2乡为西沪乡,合西沪三、四、五3乡为沪东乡,30年属象西区。35年,沪西、沪东2乡合为西沪乡,直属县。解放后属墙头区(1950年5月前称西沪区)。1951年析建为墙头、舫前、亭溪、黄洋、蔡仓5乡。1956年合墙头、舫前2乡为墙头乡,合亭溪、黄洋、蔡仓3乡为亭溪乡,1958年9月,析2乡为墙头、舫前、亭溪、黄洋4大队,属象山公社。1959年11月,合为墙头、亭溪2管理区。1961年10月,改为墙头、亭溪2公社,属墙头区。1970年撤区后直属县,1972年属南庄区。1983年撤社建乡。1987年墙头乡改为建制镇,1992年5月,亭溪乡并入墙头镇。2020年调整行政村。

墙头镇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