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尾乡

名称

溪尾乡

拼音

Xīwěi Xiāng

类别

乡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福建省

所在城市

三明市

所在区县

尤溪县

名称含义

溪尾,因半岭、长华两条溪流在该地汇合后,远望不知溪流水尾在何处,以为此地为溪流尽头,故称溪尾。

名称起源

因境内溪流汇合得名,以驻地村命名。

名称历史

宋时属兴文乡长安里,明清时为十八都。民国初期沿用都制,仍为十八都。1934年尤溪县划区,溪尾属第三区。1936年属第二区辛田乡,设联保办事处于溪尾大寨。1940年辛田乡更名为华辛乡。1950年起,废保、甲,区下设乡(镇),溪尾与汤川乡合并成立第四区。1957年撤区并乡后析置溪尾乡。1958年为火箭人民公社。1959年6月称溪尾人民公社。1959年12月撤销溪尾人民公社,并入汤川人民公社。1961年成立“汤川区工作委员会”。1962年汤川区工作委员会撤销,埔宁、溪尾公社合并为溪尾人民公社。1984年,改制为溪尾乡。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