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

名称

宿城区

拼音

Sùché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江苏省

所在城市

宿迁市

所在区县

宿城区

名称含义

因是宿迁市的主城区,故得名宿城。

名称起源

1996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宿迁市,设立地级宿迁市,原县级宿迁市划分为宿豫区和宿城区。

名称历史

宿城区在上古时代是中原钟吾诸侯国属地。周庄王十三年(前684),宋闵公令宿国迁于宋国内地,以为附庸。秦代设下相县。东晋安帝义熙元年置宿预县。北魏太和中,置宿预郡。太清三年(549),改宿预为宿豫。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泗州为下邳郡,治宿豫县。唐宝应元年(762),因避代宗帝讳改宿豫县为宿迁县,即“宿预县城迁移”之意。唐代至清代,先后属泗州郡、下邳郡、淮安府、徐州府。民国初,宿迁直属江苏省。1945年8月,中共泗宿县委和县总队接管宿迁县城,在县城及近郊设立宿迁市。1987年12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宿迁县,设立宿迁市(县级),由淮阴市代管。1996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宿迁市,设立地级宿迁市。原县级宿迁市分为宿城区、宿豫县。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