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

名称

红花岗区

拼音

Hónghuāgǎng Qū

类别

县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贵州省

所在城市

遵义市

所在区县

红花岗区

名称含义

1935年初,中央红军在境内老鸦山、红花冈击败中央军吴奇伟部,取得著名遵义战役的胜利。1997年,设立政区时,便以“红花岗”为名,此处岗通冈,均为山岗之意。

名称起源

红花岗区设置于1997年,因境内“红花冈”而得名。

名称历史

唐贞观十三年(639),置播州,属江南道。今地在播州所辖带水县境内。北宋大观二年(1108),建播州与遵义军,今地属播州。宣和三年(1121),废播州,置播州城,隶南平军;六年(1124),改播州城为播川县。南宋嘉熙三年(1239),设播州安抚司,属夔州路。元至元十八年(1281),播州安抚司升为播州宣慰司,今地为治所。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置遵义县,为遵义府、县治所驻地。民国时期,遵义县先后隶黔中道、第五行政督察区。1949年11月,第五行政督察区改为遵义专区,后称遵义地区,为省政府派出机构。析遵义县城区设遵义市,为后来遵义地区行政公署驻地。1997年8月,撤遵义地区改设地级遵义市,原县级遵义市改设红花岗区,属遵义市。以红军长征期间在红花冈上取得遵义大捷而命名。2003年12月,将上海路、洗马路、北京路3街道,董公寺、高桥2镇和长征镇坪丰社区、坪丰村划入汇川区。2016年3月,将遵义县的新舟、虾子、三渡、永乐、喇叭5镇和汇川区的北京路街道划入。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