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

名称

邯郸市

拼音

Hándān Shì

类别

地级行政区

所在省份

河北省

所在区县

邯郸市

名称含义

“邯郸”之名,最早见于《春秋谷梁传》;《史记•殷本纪》唐张守节注引《扩地志》转引《竹书纪年》有殷商末年纣王时邯郸为“离宫别馆”记载。其含义现一般采用《汉书•地理志》中三国时魏国人张晏所注:“邯郸山,在东城下;单,尽也。城廓从邑,故加邑云。”意即邯郸因有邯山至此而尽,因此得名甘单,以城廓从邑,故加邑(阝)为邯郸。此外尚有姓氏说等诸说,但目前尚无权威文献可佐证。侯马盟书证公元前五世纪初即作“甘丹”和“邯丹阝”。后演变为邯郸。

名称起源

1945年,析邯郸县城及近郊始置邯郸市,以沿用邯郸县之专名得名。

名称历史

春秋时期先属卫国,后为晋之邯郸邑。战国时期属赵国。敬侯元年(前386),始徙都于邯郸(故城即今邯郸市西南赵王城遗址)。秦王政十九年(前228),秦灭赵,为赵国都城。秦王政十九年(前228),置邯郸郡。秦二世二年(前208),章邯破赵军,夷邯郸城郭。汉高帝四年(前203),封其子如意为赵国王,都邯郸并置邯郸县。景帝三年(前154),改赵国为邯郸郡,治邯郸城,五年,复为赵国,仍都于此。东汉建安十七年(212),邯郸城仅为邯郸县治,邯郸县属魏郡。三国魏黄初二年(221),更属广平郡。西晋仍之,东晋后改属魏郡,邯郸城仍为邯郸县治。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邯郸县改属司州广平郡。东魏天平初,邯郸县省入相州临漳县,邯郸城随之改隶临漳县。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邯郸县,仍治邯郸城,属慈州。大业二年(606),改隶洺州,三年,罢洺州改属武安郡。唐武德元年(618),邯郸县改隶紫州,四年,改属磁州。贞观元年(627),废磁州改隶洺州。天宝元年(742),罢州改属广平郡。至德二载(757),废郡复属洺州。永泰元年(765),改属磁州。天祐三年(906),磁州改名惠州,邯郸县仍属之。五代时期后唐时复属磁州。宋初邯郸县依然治邯郸城,仍隶磁州。北宋政和三年(1113),改礠州为磁州,邯郸县及治所邯郸城仍属之。金元两代因之。明清两代改属广平府。1913年,改属冀南道。1914年,属大名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区。1945年,由邯郸县析设邯郸市,1946年4月,设为晋冀鲁豫边区首府。1949年,降为镇,同年设邯郸专区,辖16县和邯郸镇。1950年,设峰峰矿区,属邯郸专区。1952年,邯郸镇复为邯郸市,属邯郸专区;峰峰矿区改省直辖;临清、馆陶二县划归山东省。1953年,邯郸市改省辖市。1956年,峰峰市并入。1958年,邢台专区撤销,除宁晋、新河二县,其余各县划属邯郸专区,邯郸市亦改由专区辖。1960年,邯郸市复为省辖市,同时撤销邯郸专区,所辖各县改属邯郸市。1961年,恢复原邢台专区、邯郸专区,邯郸市属邯郸专区。1965年,馆陶县划入。1968年,改称邯郸地区。1983年,邯郸市改地级市,辖邯郸县。1986年,武安县划归邯郸市。1988年,武安县改武安市。1993年,地市合并,邯郸地区所辖十三县划入邯郸市。

本文来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